字級設定:小中大特
未成年情侶偷嚐禁果 分手後他竟持私密片鉗制公廁性交
但是,分手後阿德竟以手機內存有A女的私密影片為威脅,強逼她再度産生關係,A女因懼怕影片外流,被迫在桃園龍潭客家文化館的公共茅廁內與他性交。
桃場地院審理後,認定阿德確切侵害A女性自立權,判決他與怙恃須連帶補償5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A女過後身心受創,與祖母「B女」聯手提告求償120萬元。桃園一名未成年少年阿德(化名)與那時未滿16歲的少女「A女」交往時代屢次發生性關係,分手後竟持兩人私密影片要挾,逼迫A女在公共茅廁發生性行為。
判決指出,阿德與A女曾是情侶關係,兩人於2023年2月至5月間屢次發生性行為,那時A女僅14歲以上未滿16歲,雖屬合意,但因未達合法性自立年齒,法院認定仍屬損害行為。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9000026-260402
